巴哈马政府郑重承诺,致力于创造一个企业自由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政府定位于经济发展的管理者和促进者,以公开、公平、公正为首要目标,保持社会稳定,从而为人们提供发挥最大潜力的机会。鉴此,《国家投资政策》旨在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保证巴哈马投资与外资的有机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各行业共同发展,特别是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在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条件下,鼓励开发当地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巴哈马经济的发展与增长。
巴哈马国际金融中心
巴哈马政府承诺,为强化巴哈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形象,将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巴哈马作为金融服务中心的领先地位;
·跟踪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不断修改有关金融服务业的规则、法律和法规,以保持和提高巴哈马金融服务业的竞争力;
·执行有关反洗钱的特别规定和规则,保证金融行业按规则运营;
·支持巴哈马中央银行对银行业实施监管,提高监管和银行业务的水平;
·支持国际银行和信托公司协会所采取的自律措施,特别是已有的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的行为准则;
·继续实施银行保密法规。
投资鼓励政策
依法对外来投资实施鼓励,包括免除建筑材料、设备关税,经批准还可对原材料进口给予免关税优惠,免除长达20年的不动产税等。具体法律如下:
·酒店业鼓励法;
·工业鼓励法;
·农产品加工法;
·烈酒和啤酒制造法;
·出口制造业鼓励法;
·自由贸易区法。
注:个人消费品不适于关税免除。
其他政策:
·投资者可以按照优惠条件为已获批准的开发项目获得公有土地;
·投资者可为工业企业获得低成本租赁空间;
·政府将对巴哈马工人实施特别培训和再培训,以保证不断向市场提供高水平的熟练工人。
贸易鼓励政策
在巴哈马设立的贸易企业可获得下列贸易优惠安排:
·洛美协定;
·普惠制;
·加勒比盆地倡议;
·加勒比加拿大倡议。
有关移民政策
在落实巴哈马国家投资政策过程中,为确保巴哈马国家利益的最大化,有关移民政策将要求:
第一,工作许可。
项目关键人员须获得工作许可。非关键人员申请工作许可,项目单位需提前与巴哈马投资管理局就有关的要求进行协商。
第二,外来投资者拥有第二家园。
海外投资者不必经政府同意即可获得多达5英亩面积的居住产权。取得该资格需要根据《国际土地持有人法》进行注册登记。第二家园所有者有资格获得“住房所有人民房卡”,该卡可每年续延,便于持卡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有效期内进入、居留,该卡的获取须向移民官申请。
第三,年度或永久居留。
重点向以下人员提供一年居留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
·主要的国际投资商;
·房产价值在50万美元以上的居留者。
第四,对外资开放的领域。
·旅游度假村综合设施;
·高端产权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和第二家园开发;
·小码头;
·信息和数据处理服务业;
·装配工业;
·高技术服务业;
·船舶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用于出口的轻工产品制造业;
·农产品加工业;
·食品加工业;
·渔业养殖业;
·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业;
·保险业;
·航空服务业;
·医药制造业;
·离岸医疗中心。
注: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并不限于上述所列,若投资者对其他行业感兴趣,请向巴哈马投资管理局申明。
第五,合资项目。
鼓励国际投资者与巴哈马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投资者有权自主选定巴哈马投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