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资新闻 > 牙买加投资鼓励措施
牙买加投资鼓励措施
2011-05-27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日内删除。
农业
  从事某些种类农作物投资者如果其绝大部分农产品都使用在牙买加生产的物资并在牙加工和经营孵化公司,将可批准获得“农场主地位”。一旦成功地获得农场主地位将享受10年所得税和进口税减免。10年后,该地位可延续。

制造业
  出口业鼓励法
  根据该法,要获得鼓励资格,制造商须是制造产品的出口商。如果是完全的出口商(产品100%出口),必须出口制造产品换取硬通币(加共体市场通常不应是出口商的重点)。如果是不完全出口商,其产品的5%须出口到非加共体市场。满足上述要求后,制造商不仅可以取得10年所得税减免,而且免除原材料和机械进口税。对新出口商退税按出口销售和总销售百分比计算;对原有的出口商退税按超过基年增加出口销售计算。该法修正后规定了对非加共体国家出口超过出口总额5%的奖励措施。

  铝矾土和氧化铝业鼓励法
  根据该法,在牙从事铝矾土或氧化铝的生产可自动享有资本货物、润滑油、油脂和其它化学制品进口免税资格。

  炼油厂鼓励法
  注册的炼油者可以免税进口用于建设和炼油厂运营和制造石油产品的物资。制造商在7年内免征所得税和付给股东的股利税。

  出口自由区法
  制造业必须实际位于自由区内,且所有交易必须以美元进行方能享受该法特许的免税政策。根据单一实体自由区鼓励政策,位于自由区外的一些公司可允许从该政策中受益。为取得单一实体自由区地位,公司应具备如下条件:a、根据公司法注册;b、其产品出口不低于85%;c、获得牙买加银行批准。

  “自由区地位”可使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享有免征利润所得税和进口税待遇。目前,牙有金斯敦、蒙特哥贝和服装加工区等三个出口自由区。这些自由区均由国家经营。只要符合条件,对设在自由区以外的公司也可给予自由区地位。

旅游业
  旅馆鼓励法
  受益于该法的旅馆不仅应有10间以上客房,而且须具备用餐设备和接待暂住旅客和游客的设施,该法对会议型旅馆(最少350间客房)规定减免15年所得税和赋税,对普通旅馆规定期限为10年。

  别墅法
  有资格享受别墅法鼓励政策的别墅至少须有2套带家具的客房,并配有厨房、客厅和浴室设备,提供给包括游客在内的旅客暂住。这样的别墅将享有7年所得税减免而且免征建筑材料和家具进口税。

其他鼓励措施
  国际金融公司法
  为努力促进和方便外国银行来牙经营,政府规定减免国际金融公司利润和资本收益所得税。

  海运法
  公司一旦被批准为海运公司,可享有10年减免税和进口税特许。

  关税延缓偿付权
  根据现行鼓励法,对那些暂时不具备条件但具有潜力在赚取外汇、雇工等方面做出巨大贡献的公司,如其能证实具有潜力,可取得财政部许可减免3年进口税。

  工业现代化法
  为取得享受该鼓励计划的资格,投资者必须向出口制造商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或原材料,或实质参与出口贸易。取得此项鼓励计划资格的投资者将获准减免资本货物的普通消费税。

  城市改造法
  在城市不景气地区协助或从事城市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将被免征所得税、印花税和交易税。

  工厂建造法
  根据出口业鼓励法,建造工厂并将其出租或销售给制造商的公司,允许其减免:a、当地不生产商品的进口税;b、工厂出租或销售所得收入的所得税。
摘自:中智国际商务发展中心
海外投资网微信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世界游微信号 扫描二维码或
查找公众号
"海外投资俱乐部"
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