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合作司商务参赞陈润云在做客网络访谈时透露,为推动企业“走出去”活动便利化,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海外投资管理条例,此外,我国将对企业“走出去”大部分的投资合作实施备案制,改变以往的审批制,具体办法将尽快出台。
陈润云表示,健全对外投资合作领域的法律法规,核心是要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的便利化。商务部将继续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一是要继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二是对外要营造好的多双边的企业“走出去”的外部环境。三是继续完善“走出去”的立法,截至目前,国务院颁布了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海外投资管理条例。
业内专家指出,以往企业“走出去”审批需要上报、调查等多个手续,但是备案制则实行事后管理,法无禁止则可行,企业的主动性更高,手续办理效率也更高,但一定要有配套的惩罚机制进行约束才更便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