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日前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改革方向,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为此,政府将对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逐步改变为备案制,以进一步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在具体政策方向上,张晓强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方面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多双边投资合作机制。目前,中国已累计对外商恰了130个双边保护协定、90多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用好这些修订的基础上,中国还要进一步扩大商签的国家范围,同时继续建立和完善与重点国家的政府间投资合作机制,推动实施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并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投资保护主义行为。
二是加强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控制的系统化和制度化,继续完善境外投资产业和国别指引,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和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的投资和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恶性竞争。
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境外投资主体地位,减少行政审批的范围和环节。中国政府将适应境外投资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的原则,将对一般性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逐步改变为备案制,进一步促进境外投资的便利化。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和中介服务,整合国内外有关机构和企业的信息资源,建立境外投资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更完善的信息服务。同时,积极发展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各类中介机构,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促其发挥好自律协调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