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鼓励和支持对纺织、皮革、电子、汽车和环保等产业的投资,
摩洛哥政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全国建立了61个工业开发区,并成立
出口加工免税区,其中位于北部丹吉尔市的丹吉尔免税区是摩洛哥第一个开发并建成了的出口免税区。
近日(7月22日),山东山钢集团与摩洛哥丹吉尔免税区等部门签署投资合作备忘录,将在丹吉尔免税区投资建设一座年产25万吨的钢管工厂,预计投资额1.5亿美元。这笔投资将由山东山钢集团和中非发展基金共同出资。
根据摩洛哥19-94法律(1995年1月26日发布,第1-95-1号诏令),免税区是海关授权的特别区域,投资进入免税区的企业,在海关条例、对外贸易和外汇管制方面享有优惠,覆盖工商业和服务业出口活动。
投资者在丹吉尔出口免税区内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行政手续简便化:丹吉尔出口免税区公司为投资者,包括摩洛哥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提供“单一窗口”服务,指导并协助投资者在一个月内完成实施项目的所有手续,如果需要,上述手续可在一星期甚至24个小时内完成。
(2)免税区内的企业不受外贸法规、外汇管制的监管,企业可在区内银行里建立外汇账户,资金可直接、自由流进、流出,需要时可兑换当地币支付管理费、水电费、雇员工资等。
(3)简化海关、商检程序,享受优惠税收待遇,包括:
①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②免生产和消费税、出口税;
③企业建立、增资、扩大规模、企业购买土地,免缴注册税和印花税;
④免缴营业税15年;
⑤免缴城市税15年;
⑥企业前五年免缴公司税,第6年起按8.75%征收;
⑦外国投资者的股份及类似收益免纳税;
⑧股份税本地居民按7.5%征收;
⑨来自外国及其管辖地区的货物免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