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新规放宽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
根据新规,企业境外投资,只有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时,才需提交商务部审批。新规将于10月6日生效。
敏感国家和地区指与中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企业境外投资,涉及出口中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必须提交商务部审批。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只需向商务部备案。过去,任何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都必须递交商务部审批。
新规是中国为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创造便利的最新举措。目前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寻求收购拥有良好技术、知名品牌或有效营销网络的海外公司。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也有权批准或否决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发改委4月份发布新规,规定投资额10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只需备案,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必须交由发改委审批。投资额10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仍需提交发改委审批,投资额20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必须递交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