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措施,包括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非洲三网一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这些都为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指明了方向。
日前,在第十四届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论坛上,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副司长周振成就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有关情况、前景展望、现行政策措施和今后的重点方向作了介绍。
周振成指出,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是本世纪以来中国政府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和战略举措,也是中国企业顺应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的必然选择。
走出去战略已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目前中国在境外设立的企业近3万家,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万亿美元,中国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合同额和营业额均位居世界第一。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较大提升,2001-2014年,中国内地进入全球500强企业数量由11家增至91家。对外投资合作不仅提高了中国与东道国开展务实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也成为促进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周振成指出,回顾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进程,有如下几个鲜明特征:一是业务规模增长快。2002-2014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速近40%,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和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速均为24%。
二是合作方式趋于多样。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不仅有绿地投资,还在境外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全球营销网络等,跨国并购仍是亮点。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年均增幅约15%。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成为中国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开展投资合作的重要平台。对外承包工程加速从项目分包向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TURNKEY)等总承包方式转变,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电力等领域,以投融资为先导的公私合营(PPP)、建设—运营—转让(BOT)等特许经营方式逐渐增多。
三是“走出去”的主体结构不断优化。目前,中国共有1.85万家企业开展了对外投资合作,非国有企业、地方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以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为例,2014年,非国有企业占比68.2%;今年1-10月,这一比例上升至72%。地方企业对外投资比重逐年增加,2014年,地方企业占比首次过半,超过中央企业;今年1-10月,地方企业增长78.8%,占比首次超过六成。
四是市场遍布全球,五大行业投资集中度高。中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遍布在全球186个国家和地区,不仅在亚洲、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保持稳定增长,美欧和澳洲等发达经济体近年来也成为新的增长点。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等五大行业合计占存量总额的83.7%。对外承包工程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房屋建设、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等领域。
五是互利共赢成效显著。中国企业通过开展投资合作改善了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培养了大批当地人才,增强了当地产业升级和自主发展的能力,为东道国带去了资金和技术,增加了就业和税收,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境外企业向投资所在国缴纳各种税金总额191.5亿美元,雇用83.3万外方员工。
共建“一带一路”融入经济全球化
周振成指出,当前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发展分化,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酝酿深刻调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
与此同时,步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向着中高速增长和中高端水平的“双中高”目标迈进。要求我国必须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措施,包括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非洲三网一化、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这些都为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指明了方向。
今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详细阐述了“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原则、框架思想、合作重点与机制以及中国各地方的开放态势等,号召大家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特别是明确提出了“五通”的倡议,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其中的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都和对外投资合作密切相关。
周振成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开放合作,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坚持市场运作,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不仅将给中国企业“走出去”注入新的活力,也将给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能力提升、出口就业等方面带来难得的机会。
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外投资合作的下一步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确定了重点领域,提出了许多创新性的政策措施。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是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实施“一带一路”、中非“三网一化”合作等重大战略;有利于促进中国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深化中国与有关国家的互利合作,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关于《意见》的主要架构,周振成介绍指出,一是提出了对外投资合作的重点行业。《意见》明确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二是提出了相关对外合作方式。《意见》指出:在继续发挥传统工程承包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我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与具有高端装备制造优势的发达国家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根据所在国实际和特点,灵活采取投资、工程建设、技术合作、技术援助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
三是提出了具体运作模式。《意见》指出,要积极参与境外合作园区建设,营造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法律政策配套的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的良好区域投资环境,引导企业抱团出海、集群式“走出去”;通过互联网借船出海,借助互联网企业境外市场、营销网络平台,开辟新的商业渠道;通过“以大带小”合作出海,鼓励大企业率先走向国际市场,带动一批中小配套企业“走出去”,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形成综合竞争优势。
四是支持方式。《意见》强调,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改革对外合作管理体制,做好外交服务工作,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扩大融资资金来源,加强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强化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和服务。
继续鼓励有条件企业加快走出去
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近年来,中国政府重点围绕改革制度、完善政策、加强服务、保护权益等工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对外贸易与投资合作便利化,初步建立了“走出去”的政策制度体系。
管理制度方面,2014年,商务部修订出台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除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外,其余均实行备案,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备案手续,大大激发了企业对外投资的活力。今年5月,商务部又印发了《关于境外投资备案实行无纸化管理和简化境外投资注销手续的通知》,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和注销手续。在中国企业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政府相关部门还引导企业成立了境外中资企业商协会,实现企业自我规范、协调和自律。
政策支持方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财税、金融、外汇、保险和海关出入境等方面的配套措施。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贷保险支持,为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及华商企业合作做好服务。
服务促进方面,定期更新发布《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对外投资国别产业指引》等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加强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跨国经营水平。
权益保障方面,积极对外签署自贸区、投资合作、投资保护、税收等方面的协定协议,为企业海外发展及权益维护创造法律环境。加强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走出去”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
下一步,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商务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从服务国民经济和对外开放大局出发,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合作规模,深化多双边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