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对外国投资有何优惠?1、优惠政策框架 摩政府于1995年颁布投资法,制订了鼓励和促进投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投资额超过2亿迪拉姆、或创造250个就业岗位的投资项目,国家将提供购买土地、建设基础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补助优惠政策,对货物和服务出口企业提供享受5年免缴公司税、5年后减半缴纳公司税的优惠待遇。
2、行业鼓励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对纺织、皮革、电子、汽车和环保等产业的投资,摩政府设立“哈桑二世基金”对上述项目建设用地和厂房建设予以直接资助。具体资助幅度为:项目用地价款50%,但以每平米250迪拉姆为限;项目厂房建筑价款的30%,但以每建筑平米1500迪拉姆为限;或该两项资助合二为一:即仅资助项目用地价款,比例可达100%,但以每平米250迪拉姆为限。
3、地区鼓励政策 根据摩洛哥2009年5月28日颁布的n°2-08-132法令,在下列地区实施公司税和收入税优惠政策:胡赛马(Al Hoceima)、贝尔坎(Berkane)、布日杜(Boujdour)、沙温(Chefchaouen)、埃斯塞玛拉(Es-Semara)、盖勒敏(Guelmim)、杰拉达(Jerada)、拉哈什(Larache)、纳多尔(Nador)、乌吉达(Oujda)、坦坦(Tan-Tan)、塔扎(Taza)、德图安(Tétouan)等。例如,在上述优先发展省份设立的企业,开业前5年公司税缴纳税率优惠至17.5%。
此外,对丹吉尔、德图安、乌吉达、肯尼特拉、非斯、梅克内斯、拉巴特、卡萨布兰卡、马拉喀什、阿加迪尔等十余个出口免税区实施比全国其他地区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具体优惠幅度为:全国范围内,新成立的公司在前5年内享受减免50%公司利润税;而在出口免税区则实施前5年免公司利润税,第二个5年享受减免50%公司利润税的待遇。
投资者在出口免税区内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行政手续简便化:出口免税区公司为投资者,包括摩洛哥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提供“单一窗口”服务,指导并协助投资者在一个月内完成实施项目的所有手续,如果需要,上述手续可在一星期甚至24个小时内完成。
(2)免税区内的企业不受外贸法规、外汇管制的监管,企业可在区内银行里建立外汇账户,资金可直接、自由流进、流出,需要时可兑换当地币支付管理费、水电费、雇员工资等。
(3)简化海关、商检程序。
享受优惠税收待遇,包括:①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②免生产和消费税、出口税;③企业建立、增资、扩大规模、企业购买土地,免缴注册税和印花税;④免缴营业税15年;⑤免缴城市税15年;⑥企业前五年免缴公司税,第6年起按8.75%征收;⑦外国投资者的股份及类似收益免纳税;⑧股份税本地居民按7.5%征收;⑨来自外国及其管辖地区的货物免缴增值税。
4、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摩洛哥丹吉尔出口免税区介绍 【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的地理、人文优势】丹吉尔出口免税区位于丹吉尔市南5公里,紧邻丹吉尔伊本-白图泰国际机场和卡萨-拉巴特-丹吉尔高速公路,距丹吉尔港口仅12公里,距在建中的丹吉尔地中海新港约60公里。丹吉尔是摩洛哥及非洲大陆通往地中海和大西洋的门户,隔直布罗陀海峡距欧洲大陆仅15公里,每天有多班次轮渡与欧洲相通,从丹吉尔至欧洲海上运输只有半小时,至美国海上运输时间只需5天;丹吉尔地中海新港第一期工程于2007年底建成,同时建成的还有丹吉尔至新港高速公路和铁路;丹吉尔还是摩洛哥的第3大工业中心,通往欧洲的国际公路运输有80%经过丹吉尔(平均每天200辆卡车)。
【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的构成】丹吉尔出口免税区建设的初衷就是要利用丹吉尔独特的优势条件,建设一个从硬件设施到服务,从物资人员安全到环境保护均符合国际标准的免税区,以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免税区占地345公顷,由两部分组成:海关监管的工业、贸易和服务区及配套服务区。
工业、贸易及服务区完全按国际标准建设,占地30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77公顷、高新科技产品生产区17公顷、绿地16公顷、管理中心1万平方米,实行全封闭、24小时监控。
摩洛哥政府已投资修建了宽阔的大道和绿地,铺设了照明设施,修建了排水系统,电力、自来水供应均已到位。区内已建成了管理中心、供短期出租的全套装备的办公楼、供出租给投资者使用的仓储中心等。工业、贸易及服务区的安全、监管、维护由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管理公司负责。
区内的土地也可出租。
另外,为向免税区内的企业提供优良服务,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管理公司计划在此区内修建多个工作餐馆、卫生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服务区占地45公顷,为工业、贸易和服务区正常运转提供配套设施。主要包括:
(1)一个占地13公顷、能接待900辆卡车的国际公路运输园,配备一家加油站、一个修理车间;
(2)一个占地4.3公顷的商务活动区,包括一家宾馆、几家餐馆、商务中心;
(3)一个占地3公顷的体育及娱乐区域;
(4)一个占地8公顷的多种服务区,包括邮局、银行、运输、展览、出口代理等;
(5)海关大楼;
(6)警察局。
【丹吉尔出口免税区有关生产要素情况】丹吉尔拥有大量训练有素的劳动力,多所专业学校能为投资者培训专门人才,生产效率能较容易地达到工业化国家生产率的80-90%。同摩洛哥境内其他地区一样,摩洛哥法定上班时间为每星期44个小时,工人每工作1个月享有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权利,由于雇员工资不用上增值税,出口免税区内雇员的平均工资较区外要低20%,因此工资水平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投资者在丹吉尔出口免税区内享受的优惠政策】
(1)行政手续简便化: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管理公司为投资者,包括摩洛哥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提供“单一窗口”服务,指导并协助投资者在一个月内完成实施项目的所有手续,如果需要,上述手续可在一星期甚至24个小时内完成。
(2)免税区内的企业不受外汇管制的限制,企业可在区内银行建立外汇账户,资金可直接自由流进、流出,需要时可兑换当地币支付管理费、水电费、雇员工资等。
(3)简化海关、商检程序。
(4)享受优惠税收待遇,包括:
①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②免生产和消费税、出口税;
③企业建立、增资、扩大规模、购买土地免缴注册税和印花税;
④免缴营业税15年;
⑤免缴城市税15年;
⑥企业前五年免缴公司税,第6年起按8.75%征收;
⑦外国投资者的股份及类似收益免纳税;
⑧股份税本地居民按7.5%征收;
⑨来自于外国及其管辖地区的货物免缴增值税。
另外,摩洛哥政府为鼓励投资,哈桑二世基金对纺织服装上游产品及电子类投资项目购买土地及办公用房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比例如下:平整好的土地购买费的50%(最高价不超过250DHS/平方米)和办公用房购置费的30%(最高价不超过1500DHS/平方米);如果单申请购地补贴,补贴比例可达100%(最高价不超过250DHS/平方米)。申请哈桑二世基金补贴需向摩洛哥工、商、新技术部提出申请,与其签订协议。
【丹吉尔出口免税区其他有关规定】
(1)摩洛哥政府鼓励外国企业在免税区开展纺织、汽车、电子、航空等行业投资,只要不造成环境污染,摩洛哥政府也欢迎其他行业投资;
(2)免税区内生产的最终产品中的85%必须出口,其他15%可在完税后在摩洛哥国内市场销售;
(3)免税区内企业需从事生产的普通工人、技工必须由摩洛哥人承担,外国企业可从本国内派遣技工或高级技工来摩对摩洛哥工人进行短期技术培训,但不能直接从事生产,培训结束后须自行离开;
(4)所有在免税区内上班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晚上均应离开工作地点回驻地休息;
(5)企业购地后一年内应破土动工修建厂房,如逾期,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管理公司有权收回土地。
【丹吉尔出口免税区外国投资进入情况】在免税区内注册的企业已达231家,项目投资总额达2.92亿欧元,创造就业岗位26877个,外资来源主要有法国、西班牙、日本、美国、德国等,目前尚无中国企业。目前,尚无专供某国或地区专用的经济区域。由于未出售区域还比较大,如需要,丹吉尔出口免税区管理公司可划出一定面积的地块专供某国或地区投资者使用,企业可相对集中,但不能实施封闭或半封闭管理。
目前,丹吉尔出口免税区是摩洛哥第一个免税区,摩洛哥政府决定在该免税区取得成功经验后,对该免税区进行扩建和在丹吉尔地区新建2至4个新出口免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