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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多黎各开发清洁能源的绝对优势
2016-12-10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日内删除。
摘要:号称“加勒比海的新加坡”和“美国后花园”的美国领地波多黎各是一个非常值得考虑的投资目的地。目前波多黎各政府大力提倡和鼓励开发清洁能源,并为此推出不少优惠政策。
  中国光伏及风能产业发达,但国内市场萎缩,海外市场竞争激烈,而号称“加勒比海的新加坡”和“美国后花园”的美国领地波多黎各自由邦(Puerto Rico)也许是一个非常值得考虑的投资目的地,波多黎各发电主要依赖燃油发电,成本相当高,目前波多黎各的地方比美国大陆高出五倍,政府大力提倡和鼓励开发清洁能源,并为此推出不少优惠政策,加之波多黎各日照时间长,周围环海,是开发太阳能和风能的绝佳地点。美国大陆电费低,政府补贴少,市场非常狭窄。
 
  波多黎各政府非常欢迎外国能源企业前来开发和投资太阳能热电,光伏,垃圾填埋气,风能,生物质能,水电,地热电,城市固体废物,氢,潮汐能,波浪能和海洋热发电等各类能源产业。为此波多黎各政府通过了一系列强大的激励计划和法案吸引岛屿的可再生能源,与此同时,清洁能源产业也享受美国联邦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最近由希腊能源公司投资一亿六千万美元建设的大型太阳能电站已经投入使用。
 
  自2008年以来,波多黎各推出了强大的激励措施,用于制造可再生能源设备。此外,还通过立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生成,旨在大幅减少对化石燃料的能源需求的依赖。

  2008年“波多黎各发展经济激励法”,被称为73号法案,为制造和/或装配可再生能源设备的本地和外国公司提供各种税收优惠和信贷,包括:
  · 4年固定所得税率15年
  · 税收抵免“用于发电和有效利用能源的机械和设备”成本的50%
  · 为高达50%研发费用提供免税
  · 为相关地产和个人财产免去90%税务达15年之久

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法律
  2010年7月,通过立法 - 第82和83号法案,帮助波多黎各实现政府确定的2020年15%可再生能源生产和2035年20%的可再生能源生产目标。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RPS)要求波多黎各岛上的零售能源供应商应该从可再生能源企业购买指定比例的电力。

  该立法还要求波多黎各政府通过绿色能源基金(GEF)在今后10年内共同投资2.9亿美元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和其它举措。该基金始于2011年注入2000万美元启动资金。通过绿色能源基金,波多黎各能源事务管理局将为个人提供高达60%的现金回扣,为公司提供50%的现金回扣,用于补贴安装住宅和工业项目的成本(不超过1兆瓦的容量)。

  对于致力于在商业规模上生产可再生能源的外国公司,新的“激励法案”还提供税收优惠,其形式是对所得税,财产税和市政税进行重大部分豁免;为相关建筑物,机械和设备等提供税务抵免;使用当地制造的产品,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和研究与开发有关业务均享受免税优惠。
摘自:美国雅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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