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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人寿推出“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保险
2020-11-30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日内删除。

深圳2020年11月30日 /美通社/ -- 随着我国整体平均寿命的延长,退休年龄延迟等一系列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商业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险和养老规划双重功能,是补充社会养老不可缺少的工具。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信诺人寿”)以契合居民养老实际需求,助力纾困社会养老难题为出发点,适时推出了“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保险,为月光族与焦虑族的退休生活量身定做“金色晚年”。

招商信诺人寿重磅推出“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保险
招商信诺人寿重磅推出“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保险

招商信诺人寿“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保险作为养老规划的解决方案之一,聚焦于生存金领取,在年轻时连续每年固定投入一笔钱,积少成多,退休后每月或每年即可领取固定金额的养老金,活到老领到老,直至终身。该产品还可附加定寿与重疾豁免,帮助家庭更加从容地应对风险。多一份规划,多一份闲适,为美好老年生活保驾护航。

该产品具有以下四大特点:

  • 终身领取,不惧风险:自主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一笔的现金流领取,直至终身;持续稳定,无惧利率波动,补充优质的生活品质。
  • 确定给付,安全放心:自主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每年领取的年金金额写入合同,确定给付,资金可得到安全、稳健的保障。
  • 定寿加持,凸显身价:该产品可附加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未开始领养老年金之前,可用较低的保费得到较高保额的身故保障,为家庭经济来源提供充足的保障。
  • 重疾豁免,延续责任:投保人可选择为自己附加重大疾病及身故豁免保费条款,若投保人不幸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和身故,即可豁免主合同后续保费,主合同被保险人的保单持续有效,可享有安稳的退休生活,延续投保人的爱与责任。

投保示例:

以30岁的荣先生为例,在金融公司工作的他考虑到日益复杂的投资风险和经济环境,决定购买“招商信诺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主险,交10年保至终身,年交保费99,240.4元,自60岁的保单周年日起,荣先生每年可领取主险基本保额14万元。若至84岁的保单周年日,荣先生仍生存,即累计已领取养老金总金额达到350万元(约为累计已交保费的353%),荣先生可继续领取直至终身。若荣先生在合同期间内不幸身故,可按合同条款约定向身故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注:

[1] 欢迎登陆招商信诺人寿官网的年金保险产品版块了解或购买自在金生养老年金保险。

[2] 以上演示基于客户一直生存的前提下,对应的年龄为保单年度末的年龄,且相关数据仅供参考,实际金额请以保险合同展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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