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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走出去”要结束多头审批
——两会特别报道
2012-03-13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日内删除。
摘要:李立新认为,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生力军,但是民营企业“走出去”仍然遭遇审批难、周期长的难题,制约了其国际化的步伐。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利时集团董事长李立新提交了一份名为《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提案。提案认为,现阶段,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生力军,但是民营企业“走出去”仍然遭遇审批难、周期长的难题,制约了其国际化的步伐。

  李立新认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需经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审批,特别是超亿美元的重大投资项目,发改部门要逐级审批,一般需耗时4个月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复杂,程序繁琐,有些合作项目往往就是因为审批时效过长而导致失败。

  李立新建议,境外投资项目,只要符合我国和东道国法律,同时也不会损害国家的经济安全利益,适时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审批制逐步改为登记制,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如果非要保留审批制,可取消发改部门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

  对确实涉及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利益的项目,李立新建议可由国务院制定几种情况,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审批,尽快解决政府部门多头审批、重复审批的问题。

  此外,李立新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已经制约了“走出去”的规模。他举例说,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政策性优惠贷款往往只对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感兴趣,中小民企只能借助于商业银行贷款,成本较高。他建议国家应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贷款一视同仁,同时对民营企业海外并购、资源开发、营销网络建设给予“专惠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李立新表示,制约民营企业“走出去”还有很多因素,如创新问题、中介服务咨询问题等,他建议,国家要适时推出一些金融创新产品,如企业资产抵押、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担保等灵活方式,此外,还要健全“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提供相关的项目咨询、境外指南、出入境管理、融资保险等系统服务,指导企业开展投资和规避风险。
摘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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