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多斯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是加勒比地区吸收外资较多的国家。政府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先后颁布了多部法律和法规,通过提供各种优惠待遇(主要是税收减免),鼓励国外资本在各个行业领域开展投资。其投资主要来自加拿大、英国和美国,主要行业有旅游、电信、建筑、食品、饮料、针织、皮革、化工产品、电子产品、手工艺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
1、投资管理机构
由巴巴多斯财政和经济事务部直属的巴巴多斯投资和发展公司(Barbados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是巴政府的投资政策制定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生产性行业、IT业和金融服务业投资方面的事务。公司归口管理的12个不同规模的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约65公顷,建筑面积约15.35万平方米,园区内设施较完备,可向投资商提供满足各类需求的低价出租厂房。
巴巴多斯旅游投资局(Barbados Tourism Investment Inc)是代表政府专门负责旅游业投资事务的机构。
2、投资行业的规定
巴巴多斯是一个比较开放的市场,对投资行业没有特殊的限制。外国资本在生产领域的投资尤其受到欢迎,近年来,巴鼓励国外资本在制造业、IT行业、金融服务、电信、旅游等领域开展投资。
3、投资方式的规定
巴巴多斯离岸金融比较发达,对国外投资方式限制很少,国外资本可以以各种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投资,如合资企业、合营企业、外国公司在巴开办分公司、独资企业等。
4、投资优惠政策
巴巴多斯的投资优惠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产品和服务出口到加共体以外的企业,对加勒比地区市场不会带来冲击。
根据1982年修订的《巴巴多斯财政刺激法案》,企业生产的产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享受退、免公司所得税的待遇:①产品完全销往加共体以外地区;②产品的本地价值含量达到一定比例;③企业为高度资本密集型企业。退税多少根据出口创利润占公司总利润的百分比而定,最高退税率可达93%;享受的免税期最长可达15年;出口商品所需原材料进口还可免征关税。
根据巴《国际商务公司法》,符合一定条件的国际商务公司可以享受特定的优惠待遇:①公司所得税不超过2.5%;②公司财务不受外汇管制限制;③外籍雇员收入的35%免缴所得税且不受外汇管制限制;④可免税进口所需机械设备、原材料等;⑤公司财务状况可不公开。
该法律设定的适用条件为①必须是在巴巴多斯注册的公司或外国公司的本地分支机构;②不得在巴巴多斯或其它加共体国家内从事货物和服务贸易;③不可从事《巴巴多斯财政刺激法案》等其他国际商务公司优待法规规定的业务;④获得财政部颁发的执照,执照费为100美元/年。
在制造业方面,政府鼓励外资投入的生产项目有电子零件、医疗器械、光学仪器、服装、木制家具、体育用品、汽车零件、手工工具、机电产品、照明设备、眼镜片和镜架、手提包和旅行用品等。对制造业的特殊优惠政策包括:①最长可达10年的公司所得税免税期;②免税进口生产所需的设备、零件及原材料等;③政府提供设备先进、租金低廉的工业区内的厂房和免费培训员工;④ 投资资本、利润和红利汇回国完全没有限制等。
在IT产业方面,政府鼓励的项目有软件开发、医疗记录、银行信用卡申请处理系统、排版印刷系统、数据输入和处理系统、健康保险的索赔系统、法律诉讼支持系统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等。对IT行业的特殊优惠政策包括:①公司纯利润的最高公司所得税征收幅度为2.5%,2.可免税进口所需的设备,如计算机等,③政府提供设备先进、租金低廉的工业区内的厂房和免费培训员工,④ 资本、利润和红利汇回国完全不受限制等。
近15年来,在离岸金融服务领域,巴颁布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国资本进入当地市场成立公司,在巴从事金融服务业的公司主要有:国际商务公司、外国销售公司、离岸银行、免税保险公司和船运公司。目前在巴巴多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机构已达6,775家。金融服务业已成为继旅游业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巴政府正努力使巴巴多斯成为加勒比地区离岸金融服务中心。
旅游业是巴巴多斯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巴政府在努力促进其发展的同时,特别注重吸引外资,鼓励外来资本投资旅游市场。
巴巴多斯2002年颁布的《旅游业发展法》(the Tourism Development Act 2002)取代了以前的《旅馆资助法》,此法案将可享受投资优惠待遇的范围扩大到同旅游有关的所有项目。优惠待遇包括:①用于新建或装修的旅馆设备、家具和原材料等进口免交关税(包括环境税和增值税);②用于经营和开拓有关旅游市场的投资贷款,如经营旅馆业等,可在应税收入中扣除相当于贷款利息150%的数额。
巴巴多斯政府为了鼓励向一些欠发达地区投资旅游业和建设其他设施,颁布了《特殊地区发展法》(Special Development Areas Act),使投资者可享受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